私隱政策聲明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該條例」)的主要條文於19961220日生效 。本聲明旨在列出模星模色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該條例的責任及所採取的政策。 

個人資料
本公司持有客戶之個人資料,例如: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賬戶號碼、有關交易項目和賬單的資料及本公司提供服務所需的其他資料。

客戶為開立或運作賬戶,及就本公司提供其他相關貨品和服務,需向本公司提供上述資料。 


用途 
客戶資料可能被用作下列用途﹕

(i)

本公司之日常服務運作,與及處理有關本公司產品、設施及服務之申請或要求﹔

(ii)

開立及維持客戶賬戶﹔

(iii)

提供售後及保養服務(如有)

(iv)

進行客戶、產品、設施及服務調查﹔

(v)

直接促銷產品、設施及服務和慈善募捐(詳情請參閱以下「於直接促銷時使用客戶的個人資料」章節)

(vi)

處理客戶投訴及查詢﹔

(vii)

計算任何本公司對客戶的欠款,或客戶對本公司的欠款,及向客戶追收欠款;

(viii)

根據適用於本公司 (定義如下) 任何成員的任何法律、法規、守則或指引要求而作出披露﹔

(ix)

任何與上述有直接關連之事項。

若未能提供有關資料,本公司可能無法向客戶提供服務。  


 

 


個人資料之轉移
本公司會將客戶資料保密,但本公司可能向下列人士(不論在香港境內或境外)提供該等資料,但本公司現時無意轉移客戶資料予其他人士作直接促銷用途: 

(i)

本公司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本公司及所有本公司的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統稱「本集團」)﹔

(ii)

就本公司業務向本集團提供服務的任何代理人、承包商或第三方服務供應商﹔

(iii)

傳播媒介(僅限於處理有關由傳播媒介轉交予本公司之客戶投訴及查詢)

(iv)

本集團任何成員根據對該成員適用的任何法律、法規、守則或指引有責任或被預期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

(v)

對本集團任何成員負有保密責任的任何人士(如本集團的專業顧問)

 

於直接促銷時使用客戶的個人資料
本公司只可於客戶同意或不反對的情況下才可使用客戶個人資料於直接促銷。
有關直接促銷,本公司擬:

(i)

使用本公司不時持有的客戶姓名、聯絡資料、客戶背景及服務組合資料(包括煤氣用量及賬單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

(ii)

促銷可能由本集團任何成員或與本集團任何成員進行跨業或共同促銷活動的業務伙伴所提供或安排的下述類別產品、設施、服務及事宜:
1.
 相關產品、設施及服務(包括售後及保養服務)
2.
 由本集團任何成員主辦或贊助的比賽、抽獎、項目及/或活動(包括興趣班、手工製作班、證書課程、產品示範及與本集團任何成員提供的會員計劃有關的會員活動)
3.
 環保及保健產品
4.
 作慈善及/或非牟利用途的捐獻。

 

 

如客戶不希望本公司使用客戶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可行使客戶拒絕直接促銷的權利。客戶可在登記本公司服務時提出拒絕直接促銷。客戶亦可於任何時間致函下述地址予本公司資料保護主任、或電郵至rhinenatura@gmail.com,說明賬戶及其他所需資料,向本公司提出拒絕直接促銷。屆時,本公司將會停止使用客戶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處理有關要求並不收費。
查閱及更正個人資料 
根據該條例,客戶有權:
- 
查詢本公司是否持有其個人資料﹔
- 
索取該等資料的副本﹔
- 
更正任何不準確資料。


如欲索取或更正資料,請電郵致函:rhinenatura@gmail.com
本公司於處理索取資料的要求時,或會向客戶收取合理手續費。

個人資料保存
本公司可保存個人資料至不超過貫徹該資料被收集目的所需的時間或適用法律要求或許可的保存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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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聲明之中文本如有任何歧異或不一致之處,應以中文本為準。